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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9  浏览次数:2104

                                       

研院函〔2016 37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转发《启动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7年创新项目申报

1.材料申报阶段

学院于923日下班前上报《拟申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清单》、《项目申请书》、《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和《中外双方合作协议》复印件。

2.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于927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推荐项目。请各单位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项目汇报。

3.学校公示及异议处理

学校于928-30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公示期间所提异议,由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学校上报

学校于108日前将我校《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请各学院按指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20152016年获批创新项目总结

有关学院须对获批项目执行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请有关学院于923日下班前报送项目年度总结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王志超    刘岩

联系电话:0451-82519781

附件: (点击下载)

1.《拟申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清单》

2.201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

3.《项目申请书》

4.《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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