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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5  浏览次数:2498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5]3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2014年度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2014年和2015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评选条件

1.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果突出。

2.实习实践任务需以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为主完成。

3.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推荐名额

每个相关单位至少推荐1名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1.院系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填写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所在学院,学院要认真考查学生的实习实践成果及应用情况,择优推荐,于2015122日前将以下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3)有关佐证材料。

2.校内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同时确定推荐名单。

3. 教指委评审

研究生院将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材料报送全国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经过领域专家初审、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教指委审定公示后,发布最终表彰名单。

五、其他

1.对于去年底各院系推荐的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材料及今年上半年各院系推荐的20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材料,本次需对原申请材料进行完善修改。主要修改处为推荐表第一页的“实习实践内容及成效”的具体要求改为“请列举个,重点简述需要解决的企业实际问题是什么?如何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加以解决,解决效果1000字以内”。

2. 此项工作被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工作,评选结果将被相关部门分析反馈。

3.有关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对学院及相关人员给予处理。

4.通过国家评审的申请者将获得“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奖者申报的成果将汇编出版,公开发表。

5.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电话:82519872,联系人:陈明灿  占志勇。

 

附件:(附件下载

1. 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2. 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3. 参评工程硕士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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