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培养工作的顺利展开,切实保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设立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并制订了《哈尔滨工程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2〕31号)。
请各院系按照文件要求,对实践教学计划有调整的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实践教学变更手续(“变更登记表”见附件1),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同时,根据调整后的实践教学计划,编制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经费支出预算(“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并于9月27日前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变更登记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经费支出预算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易小西 联系电话:82519872
特此通知。
附件: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变更登记表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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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18910(综合) 82589675(研究生招生)
管理维护: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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