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副导师
一、个人申请
(一)申请人
(二)表中有关内容需到有关部门认定,同时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审查,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二、学院初选
(一)
(二)学位点合作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于
三、学校评审和审批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速推进师资队伍建设
转型升级工程,根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学校2014年度选出了一批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请各学院对入选者在满足导师遴选相关要求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截止2014年已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需按一级学科进行申报,
仍按二级学科招生的学科可按二级学科进行申报。
(三)本次博士生导师遴选,不受理近两年内(2012年
(四)连续两年本人名下无在校指导博士生的校内博士生导师(不含两院院士及已退休教师),若要在本年度继续招生,需重新向学校提出招生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根据本人申请进行讨论,投票表决是否通过其申请。
(五)学校各博士点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接受已被聘为我校兼职教授(由人力资源处认定)的外单位人员的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其遴选办法按《哈尔滨工程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校研字[2011]30号)文件执行。
(六)关于副导师的遴选按《哈尔滨工
(七)引进人才人员
(八)除另有说明外,申请材料填写的有关时间范围为2009年5月至2014年5月。校内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科研、教学、指导研究生等)由校内有关部门认定;学位点合作单位申请人的材料由学位点合作单位负责认定。
(九)不受理涉密材料,如材料涉密,由申请者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
(十)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说明
SCI、EI收录期刊以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
CSSCI指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收录期刊(可查阅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网页,网址:http://cssci.nju.edu.cn)。
五、需报送的材料
(一)导师遴选
1.《哈尔滨工
2.《哈尔滨工
以上申请表为每人一式一份。
3.《哈尔滨工
4.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5.《拟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一式一份,由各学院统一到各有关单位盖章);
6.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需装订成册)
(二)兼职博士生导师遴选
《哈尔滨工程大学兼职博士导师申请表》(附件5)
(三)博士生副导师遴选
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副导师申请表》(附件6)
2.《副博导申报合作导师推荐信》(附件7)
3.《副博导申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推荐信》(附件8)
4.《学院副博导审查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9)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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