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规定(试行)》(校研字[2008]16号文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学期检查暂行规定》(校研字[2008]17号文件)之规定,为使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及时了解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发此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题及学期检查内容
检查各院系按照校研字[2008]16、17号文件之规定,对在校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研究生)的开题和学期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1、对2009-2011级博士研究生,重点检查其博士论文进展情况,对于仍未开题、完成工作量较少或阶段成果较少者,各单位教务办需及时通知研究生及导师,并进行重点监控。
2、对于2012级博士研究生,重点检查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未按期开题者,须向院系教务办提交延期开题申请,经院系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对其加强过程监控力度。
3、对于2013级博士生,重点检查课程学习成绩是否合格,是否取得规定的学分等。对于没有按计划完成规定学分者、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请教务办及时通知研究生及导师。
4、2011级及以后的硕士研究生、2009级以后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开题和学期检查有关文件执行,对于未按时开题和学期检查不合格人员请说明原因。
二、检查结果的反馈
1、请各院系核查2009-2012级未开题博士生的情况,并将截止目前为止未开题的原因等情况填写至附件1中。
2、请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统计的尚未开题的2011-2012级硕士生名单填至附件2中,2009-2011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名单填至附件3中,并注明未开题原因。
3、请将2013年秋季学期的学期检查情况填写至附件4中。
三、其他
开题和学期检查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开题工作的博士生和导师,学校将予以黄牌警告,以上相关数据也将影响到招生名额的分配、院系业绩考核及各级评优等工作,请各院(系、部)务必重视此项工作。
四、报送时间
请将上述附件1、2、3、4的纸件于2014年11月21日前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fujun@hrbeu.edu.cn中。
附件1:《2009-2012级未开题博士生统计表》
附件2:《2011-2012级未开题硕士生统计表》
附件3: 《2009-2011级未开题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计表》
附件4:《在校研究生学期检查情况表》
附件5:《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规定(试行)》(校研字[2008]16号文件)
附件6:《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学期检查暂行规定》(校研字[2008]17号文件)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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