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研究型大学研究生精英教育体系,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根据工信部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评估指标体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人才培养转型升级工程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建设要求及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4年研究生精品课程、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课程(以下简称共建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已立项课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一)申报立项课程范围
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研究生课程,申报立项课程应已连续开课3年以上。
工信部“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指标体系”研究生教育国际化A级指标提出“全校使用英语授课或英文教材或外籍教师授课的课程比例达到5%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A级标准提出:“与企业共同设计培养方案,每个培养方案中至少两门专业课程,包括实践课程、讲座课程等由企业专家讲授”。
本次申报立项工作继续将研究生双语课程、企业专家授课课程纳入精品课程申报范围内。研究生双语课程授课对象为学术型研究生或留学研究生;企业专家授课课程授课对象为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师资队伍。教师队伍一般应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2.教学内容。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和时代要求。公共学位课应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把握得当;学科学位课、选修课、实验课应体现前沿性、先进性和实践性,要有利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根据课程特点,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教材。应具有一套完整的,能较好地体现培养目标的教材或讲义,同时,应具有为研究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或参考书目清单,鼓励教师自编高水平教材。
5.教学条件。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并能经常更新,运行机制良好,在教学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三)其它申报条件
对于研究生双语课程、企业专家授课课程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生双语课程
双语教学方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采取全英语教学(A类课程),包括英语教材、英语作业、考试、英语板书或多媒体课件,英语讲授课时占85%以上;二是部分英语教学(B类课程),英语讲授课时占50%左右,采用英语教材、英语多媒体课件等。
(1)任课教师。研究生双语课程主讲教师为国内教师或外籍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在英语国家(地区)半年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教学经验丰富。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校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2)教材。教材原则上应为原版英语教材或自编英语教材或讲义。
2.企业专家授课课程
企业专家授课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为企业技术骨干,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在企业从事教学培训工作经历的优先。授课内容应紧密结合科研、生产实践。
(四)申报与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依据所在院系的研究生课程建设计划(2013-2015),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见附件1),并向所在院系报送相关材料。
企业专家授课课程应由所在院系相关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负责人落实申报工作,相关材料报所在院系。
2.院系初选
院系组织初评,初选合格的课程请将《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建设课程。
4.网上公示
学校将确定的建设课程进行公示,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并处理异议。如申请材料不属实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公示无异议的建设课程即确定为“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五)精品课程的资助及管理
1.建设周期及经费
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分年度拨付,并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2.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所有的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对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等负全面责任。
3.中期检查
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合格,拨发后期经费;检查不合格,将停止拨款,给予1年时间进行整改建设。整改合格的恢复建设资格,但不补拨相关建设费用;整改不合格则取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资格,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4.验收
立项课程到期后,课程负责人应提交课程建设总结报告,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颁发证书;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若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该课程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计划,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对通过验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课程,将在该课程的后续建设中给予优先支持。
5.双语课程的其他说明
教育部于2013年首次组织了“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评审工作,鉴于此,为做好学校研究生双语课程建设工作,建议双语课程申请者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参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进行。
二、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课程申报工作
(一)申报立项课程范围
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在课程体系中占重要地位的学位课程。
(二)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共建合作者应为在国际知名大学长期工作、学术造诣高、有丰富的本学科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曾多次讲授过相关课程的高水平学者,每门共建课程可请1-2位国外学者。每门共建课程由3-5位我校教授、副教授与共建合作者共同组成共建小组。
2.共建课程可用汉语教学或中英双语教学、也可实行英语教学。
(三)申报与评选程序
“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项目由各院系相关负责人负责组织与指导。
1.院系依据研究生课程建设计划(2013-2015),提交“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提出共建方案、预期成果以及经费预算等;
2.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
3.学校审批。
(四)共建课程的资助及管理
1.建设周期及经费
共建课程建设周期为3年,前两年的教学工作,可根据情况由我校教师与共建合作者共同承担,或全部由共建合作者承担。原则上第三年的教学工作应全部由我校教师承担。
学校为每项“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项目拨付一定数量的建设经费,分3年拨付,经费主要用于调研、资料、教材出版资助、共建小组工作酬金、专家酬金、旅费、讲课费、生活补贴等方面。专家旅费在项目获准立项后的3年内每年支付不超过1次;共建小组工作酬金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0%;专家讲课费不超过300元/学时;专家讲课期间生活补贴不超过2000元/周,项目获准立项后的3年内每年支付不超过8周;所涉及酬金皆为税前额度。
2.年度总结
项目获准立项后,学校拨付项目第一年的预算经费;项目执行1年后,项目组需提交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经学校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拨付后期预算经费。院系负责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共建课程”建设经费。研究生院负责对院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验收
国外专家来校后,院系应及时将课程授课时间、地点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共建课程的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并在项目结束后对共建课程进行验收。
获准资助的项目结束后,共建小组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课程建设成效、课程教学效果、教材建设、师资培养情况、今后的建设意见、各项经费支出明细等内容。
三、2013年立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工作
(一)范围
本次需进行中期检查的研究生精品课程为2013年立项的11门研究生精品课程(见附件3)。
(二)程序
1.课程负责人要组织课程组成员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准备工作,如实反映精品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建设与阶段研究成果,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
2.课程所在院系应对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核。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按《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四、2013年立项的共建课程年度检查工作
(一)范围
本次需进行年度检查的研究生共建课程为2013年立项的7门课程(见附件5)。
(二)程序
1.课程负责人要组织课程组成员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准备工作,提交项目年度总结报告。
2.课程所在院系应对共建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核。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后期预算经费。
五、2012年立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验收工作
(一)范围
本次需进行验收的研究生精品课程为2012年立项的研究生精品课程,共11门课程(见附件6)。
(二)程序
1.课程负责人要组织课程组成员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评审验收表》(见附件7),完成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2.课程所在院系应对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验收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会,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汇报。
4.评审专家根据汇报情况和验收材料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按《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26日下班前,将以下进行脱密处理后的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1.《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一式3份。
2.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讲稿等材料。
3.《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建设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1份。
4.《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一式3份,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1份。
5.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课程年度总结报告(含专家来校授课情况、师资培养情况、建设效果、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6.《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评审验收表》一式3份,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1份。
所有表格应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yixiaoxi@hrbeu.edu.cn。
联 系 人:易小西 占志勇
联系电话:0451-82519872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建设申请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名单
5.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研究生共建课程名单
6.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研究生精品课程名单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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