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研究生院已编制完成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表(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研究生公共课程表合理编排研究生专业课程表,具体事宜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根据研究生院发放的公共课程表编排专业课程表;
2.根据专业课程表分配教室。
二、具体要求
1.院系根据研究生院发放的公共课程表编排专业课程表
(1)院系编排专业课程表时应注意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说明(见附件2),同时结合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选课名单(见附件3)和研究生课程排课冲突检验结果(见附件4),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合理编排课程表;
(2)按照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及硕博连读生推荐工作的安排,请各院系务必将专业课程安排在前半学期进行,一般应从第1教学周开始编排;此外,第6周周一清明节放假和第9周周五劳动节放假,应进行断周,断周方法可参照公共课程表;
(3)开设的专业课名称需填写准确,课程名称后面需注明任课教师姓名和课程起止周次,若一门课程有多名教师授课,请将各教师授课时间的具体安排标注在课程表中,如“泛函分析(教师甲1-4周,教师乙5-8周)(1-8)”;
(4)周末尽量不安排课程,如确有特殊原因,请报送情况说明;
(5)专业课每班上课人数应不超过75人;
(6)要避免专业课程授课时间相对集中,如不允许周一、周二连续上同一门专业课;
(7)在编排专业课程时一定要征询任课教师本人意见,避免出现本科、研究生课程冲突,或教师在开课学期另有其它安排等问题;
(8)涉及到交叉选课的院系在编排专业课程表时务必加强沟通协调(见附件3的工作表《需关注跨院系选专业课名单(按学生院系排序)》及《需关注跨院系选专业课名单(按课程号排序)》);
(9)因涉及学生评教,务必保证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课程授课教师与课程表一致;
(10)院系在编排专业课程表时,应注意总结上一年度出现的问题,避免本次出现同样的错误。
2.各院系根据专业课程表分配教室
学校将现有部分研究生教室资源分配给各院系(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室分配情况表见附件5),请各院系在编排完成专业课程表的同时,完成教室的分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院系应根据教室分配情况表编排专业课教室,在课程表备注栏填写相应的专业课程和教室,同时在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中进行标注,标注方法可参照公共课程,此外,务必在课程名称后加上院系代码,如“高性能船舶动力学01”;
(2)编排教室时,请注意专业课选课人数与教室的容量问题,并在备注中按课程名称首字拼音先竖后横的顺序排列专业课程;
(3)为了查询方便,请在课表备注中将不是32学时的专业课程名称后面添加“学时标示数字”(即该课学时与8的商),例如48学时的课程标6(投资学6)、40学时的课程标5(计算多物理场5)、24学时课程标3(组织社会学专题3),16学时课程标2(计算声学2);
(4)若某院系的某一时间段教室数量不够或教室容量不足,请在课程表的备注栏填写需要研究生院安排教室的课程信息;
(5)为专业课程安排完教室后,务必核对专业课程表与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保证课程名称、授课时间段、周次安排的一致性;
(6)未录像的研究生精品课程教室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新增任课主讲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填写《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三、报送时间
请于12月10日前将课程表、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的电子版和打印件(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陈明灿 联系电话:82519872
1.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表
2.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说明
3.研究生课程选课名单
4.研究生课程排课冲突检验结果
5.研究生课程教室分配情况表
6.研究生课程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研 究 生 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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