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创新创业教育发展需要,充分利用课时资源,更合理地安排课堂授课时间,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学校调整课堂授课时间。为做好教学准备工作,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现对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表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1.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新增任课主讲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填写《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 针对每节课由50分钟调整为45分钟的变化(调整后的课堂授课时间表见附件1),其压缩的时间原则上通过优化教学方案来补偿,如确需通过增加学时来完成教学任务的,需在课表备注栏内明确注明需增加的学时数,且不得超过原授课总时间。
二、工作程序
1.专业课程表编排
以研究生院编制的研究生公共课程表(见附件2)为基础,结合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说明(见附件3)、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选课名单(见附件4)和研究生课程排课冲突检验结果(见附件5),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合理编排专业课程表。
(1)专业课名称需准确,需注明任课教师姓名和课程起止周次。如果一门课程有多名教师授课,请将各教师授课时间的具体安排标注在课程表中(例如“英语视听说1(暴丽颖1-4;外教5,7-8)(1-5,7-8)”),保证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课程授课教师与课程表一致;
(2)课程表备注栏中,专业课按课程名称“首字拼音先竖后横”的顺序排列,非32学时的专业课程名称后面添加“学时标示数字”(即该课学时与8的商);
(3)涉及到交叉选课的院系在编排专业课程表时务必加强沟通协调(见附件4的工作表《跨院系选课名单(按学生院系排序)》及《跨院系选课名单(按课程号排序)》);
(4)须避免出现本科、研究生课程冲突;
(5)为保证教学效果,安排3节连上的研究生课程要慎重,确有特殊情况,请报送情况说明;
(6)专业课每班上课人数应不超过75人;
(7)须征询任课教师本人意见;
(8)专业课程须编排在前半学期(10周之内完成),第6周周一清明节和第10周周一劳动节课程安排参照研究生公共课程表,周末尽量不安排课程,如确有特殊原因,请报送情况说明;
(9)专业课程表编排应科学合理。1)从课程角度,要避免专业课程授课时间集中(例如周一、周二连续上同一门专业课);2)从老师角度,一天内授课学时要适量;3)从学生角度,课程不要过于集中在一周的某几天或某一天的某一段时间。
2.分配教室
以编排好的专业课程表、研究生课程教室分配情况表(见附件6)为基础,完成教室的分配工作。
(1)课程名称参照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中公共课程的标注方式进行填写,务必在课程名称后加上院系代码(如“高性能船舶动力学01”);
(2)请注意专业课选课人数与教室的容量问题;
(3)务必核对专业课程表与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保证课程名称、授课时间段、周次安排的一致性;
(4)课程教室编排合理,课间师生行程要尽量缩短;
(5)如果教室不能满足要求,请在课程表的备注栏填写需要研究生院安排教室的课程信息。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5年12月16日前将课程表、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的电子版和打印件(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陈明灿 联系电话:82519872
1.调整后的课堂授课时间表
2.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表
3.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说明
4.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选课名单
5.研究生专业课排课冲突检验结果
6.研究生课程教室分配情况表
7.研究生课程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研 究 生 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18910(综合) 82589675(研究生招生)
管理维护: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