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基金的顺利实施,加强培养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2号)文件规定,现对2014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基金中期检查主要工作:导师填写《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院系填写《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
二、《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包括以下内容:基金项目进展情况,主要说明是否达到阶段性目标,正在进行的研究情况;基金项目所取得的成果,说明基金使用效果,资助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参加会议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主要说明培养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列出主要的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余额情况。
三、请各院系于10月29日之前将《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含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陈明灿,联系电话:82519872。
四、希望各有关单位督促导师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组织相关导师认真做好本次培养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依据检查结果对经费的第二次划拨进行适当调整。今后,学校将对研究生培养基金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以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基金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附件下载)
1. 《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
2. 《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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