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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  浏览次数:5856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公共课分班情况

(一)硕士英语素质平台课程分班

学校对2015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英语素质平台课程进行了重新分班(分班名单请见附件1)。请各院系务必通知每位研究生严格按分班名单上课。

(二)硕士泛函分析课程分班

分班情况如下(具体分班名单见附件2)。

泛函分析1班:学号为S31404001~150号。

泛函分析2班:其他人员。

(三)硕士专利实务课程分班

分班情况如下(具体分班名单见附件2)。

专利实务1班:14510系。

专利实务2班:237系,理学院,核学院。

专利实务3班:68系。

二、选课更改

研究生院在开学后第一周内32―36日)受理研究生选课更改申请。研究生选修课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通过,若改修其他春季学期课程,则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更改(之前需院系进行学籍注册),并填写研究生选课计划更改单(见附件3),报所在院系教务办备案。对于在网上没有操作成功的选课更改,请教务办汇总后于第一周周五(36日)17: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逾期不予受理。

增选课程只能在已经开出的、与课表不冲突的课程范围内进行,一般不开新课。

三、重修重考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29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重修或重考;学位课(必修课)考核不合格不能改修其它课程,选修课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或重考),也可以在导师指导下改修其他课程。

如研究生课程考核未通过需重修或重考,请本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见附件4),经导师签字同意报所在院系教务办审批汇总。院系教务办需于第一周周五(36日)17:00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如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且未申请缓考,必须办理重修,不得直接申请重考。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字[2010]29号):“对于影响授课秩序或长期旷课的学生,授课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提出不许参加考核的建议,经院系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请院系督促教师在日常授课过程中对研究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查卷申请

201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已经相继公布,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查阅申请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10]65号),研究生如果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春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院系教务办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查阅试卷申请表》(可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查卷申请由院系统一在春季学期第一周周五36上午前报送研究生院。不及格通知单将于开学第一天发放至各院系,届时请各院系尽快通知到相关研究生。

五、教学秩序检查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开学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六、教学日历

对于新开设或教学内容需要修改的研究生课程,请各院系教务办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填写该课程的教学日历(模板见附件5),汇总后将打印件及电子版于第一周周五(3617: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七、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安排

请各院系教务办于开学第一周周五(36日)17:00前将 2015年春季学期(含寒假)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八、其他

春季学期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请各院系按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一)研究生培养基金申报、评选工作(201537日前)。

(二)2013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包括总结、计划(201549日前)以及实践经费报销工作。

(三)校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工作。

(四)研究生品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五)船舶与海洋工程大学联盟课程共享建设工作。

 

附件:文件下载

1.2015年春季学期硕士(含全日制工程硕士)英语素质平台分班情况表

2.2015年春季学期泛函分析、专利实务课程分班情况表

3.研究生选课计划更改单

4.研究生重修、重考申请表

5.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

                              

                              研 究 生 院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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