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对第128次校学位会同意授予学位但仍需修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如下:
相关研究生应根据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查、教学副院长审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审批通过后,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装订版及电子版)及论文修改说明(详见附件)于1月5日之前交研究生院727室。相关研究生完成以上流程后,方能领取学位证书。
联系人:鲁丹丹,办公电话:82519841。
附件: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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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18910(综合) 82589675(研究生招生)
管理维护: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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