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27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研院函〔2016〕17 号 各有关单位: 学校拟定于2016年6月14-16日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16年6月28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27次全体会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学院(系、部)于6月14日前将附件1-4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所对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 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 2、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 3、上会人员不欠费情况说明(附件3) 4、XXX学院需详审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详审原因说明(附件4)。 二、以下各项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现场备查材料,有关学院(系、部)可自行准备: 1、学位档案。 2、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预答辩情况表、评阅书及评阅、答辩环节的修改说明各两份。 需要详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评阅书及评阅、答辩环节的修改说明各两份。 三、关于学院汇报上会情况的要求。 1、汇报人员为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 2、汇报本次上会人员基本情况,如申请学位人数、论文评阅答辩有关情况、详审论文情况及理由等内容。 3、各学院汇报前应组织召开学院(系)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对上会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讨论,并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需详审学位论文人员名单及详审原因。原则上按硕士不低于10%,博士不低于20%的比例提出详审人员名单(特殊情况可另作说明)。 四、如果以上报送的材料涉密,必须按学校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82519841 联系人:王继成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