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基金的顺利实施,加强培养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2号)文件规定,现对2013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2013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请于2016年5月6日之前将《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见附件2)、研究成果(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等材料经院系初审、主管教学领导签字,教务办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中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进展、研究成果、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
三、《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与研究成果附件共同装订。
四、项目验收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评审时专家如需基金项目负责人到场说明,将会另行通知。
望各院系组织相关导师认真做好本次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与总结工作。今后,学校将对研究生培养基金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以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基金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明灿 占志勇
联系电话:0451-82519872
附件:(附件下载)
1.《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2.《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
3.《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
4. 2013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清单
研 究 生 院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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