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预计将于12月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公派研究生工作,现提前启动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
2019年度,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 专业领域
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
(1)《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它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2)我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学科专业。
3. 派往单位
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派出渠道
申请者应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项目开展对外申请(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各合作项目简章);可通过学校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5.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4. 拟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的申请人,如被录取,派出前外语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如工作语言为英语,在英语达到合格标准的同时,还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并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达到第3点中(1)至(4)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2)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达到第3点(1)至(4)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第3点中(1)至(5)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3)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申请人需达到第3点中(1)至(5)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5.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 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7. 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三、申请类别及要求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一般派出前应完成应修学分,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度,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重点选拔申请学校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学科排名世界前100名的人选。
学校排名以“2019年QS排名”为准,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
学科排名以当年最新排名为准,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subject-rankings/2018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研究生或一年级博士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入学时间一般为申请当年度,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由学校负责进行选拔和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程序如下:
1.校内预报名
2018年11月20日前,申请人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报名表至所在院(系)教务办,并以学号+姓名方式加入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QQ群。
请各院系教务办在2018年11月21日下班前,将汇总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纸质加盖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个人申请
2019年1月4日前,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将《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2)中“国内导师推荐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学习计划(外文)”、“国外导师简历”按顺序整理好提交学院。
2019年1月8日下班前,学院将整理好的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学院初审
2019年3月8日前,学院组织本学科专家对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进行考核,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并报送《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推荐人名单》(附件4)及附件2要求的相关材料。
4.学校评审
2019年3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5.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2019年3月20日-4月5日:学校组织最终确定的被推荐人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的要求将材料补充完全。被推荐人打印网上填报材料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于2019年4月1日下班前由院系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
2019年4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2019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7.办理派出手续、培训
2019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五、其他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rbeu.edu.cn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留学QQ群:877015796
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2019年选派简章及办法后,本通知内容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2019年选派简章及办法,如有不符,以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为准。
3.申请人填报内容不得涉密。
联系人:王继成
联系电话:0451-82519781
E-mail:wangjicheng@hrbeu.edu.cn
1.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
2.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4.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推荐人名单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