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20〕12 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研究生春季开学前及新学期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学位函〔2020〕1号)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针对2020年夏季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及学位会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学科专业特点,在确保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研究生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做好2020年夏季拟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反馈、论文修改、答辩申请审批、答辩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准备等各项工作。
(一)做好研究生答辩前各项准备工作
5月31日前:完成拟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6月3日前:学院对答辩工作进行整体准备部署,督促研究生、导师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尽快完成信息维护、答辩申请与审批,进行答辩秘书培训、答辩学生预分组、答辩委员确认等工作。
(二)研究生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
6月10日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的学院,安排进行远程视频答辩,视频答辩组织流程与要求参见附件1《研究生远程在线视频答辩指南》。
6月13日前:完成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做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准备工作(会议按现场、视频二种方式准备)。
6月15-16日:召开5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学校第140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在6月底前后召开。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直接在系统中进行审批,学生无需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材料。
2.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组织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要求进行,研究生答辩与学位申请流程、答辩会程序与要求等详见附件2、3。
3.远程视频答辩工作采取成熟一批组织一批的方式,各学院可在规定日期内,分期分批组织完成研究生视频答辩工作。确定参加视频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并提前3天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备案表见附件4。
4.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答辩专家在视频答辩时需采取分散形式,即答辩专家分散在不同地方与答辩学生进行实时交流互动。
5.研究生院将组织部分校内专家,采用进入视频会议旁听的方式督查答辩环节,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各学院和老师应给予充分配合。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按照附件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及召开要求》准备,如果确定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仅需要提供电子版即可。
二、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请研究生导师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不能因答辩方式改变而降低论文要求。
(二)各学院要提前启动并切实做好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
1.要根据防疫工作需要,适当简化相关流程和事项,取消纸质材料审批要求;要提前做好答辩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答辩与学位申请相关过程、数据、结果的保留、整理和存档工作。
2.各学院要提前制定本单位研究生视频答辩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视频答辩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要提供良好的条件、设备与技术支持,提前做好答辩顺序安排、候场方式、视频答辩设备测试等工作;要做好答辩秘书培训工作,确保视频答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关注部分暂不具备视频会议条件的学生,协助其尽可能按期参加答辩。
3.各学院务必保证答辩工作质量,答辩会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确因防疫工作需要做出调整的,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4.各学院要加强视频答辩工作的监督检查,每个答辩组至少安排1名本单位经验丰富专家进入视频答辩会议进行督查。
5.涉密学位论文禁止采用视频答辩形式。其他学位论文视频答辩中不得出现涉密语音图像和敏感信息。
(三)研究生院要为答辩组织工作提供良好的指导、服务与支持,保证研究生集中答辩与学位申请期间系统运行平稳,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务必确保答辩质量。
(四)信息化处要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保证集中视频答辩期间良好稳定的网络信号与网络带宽,提供相关视频会议软件的安装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三、学位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福军、王志超(硕士学位论文)82519841、鲁丹丹(博士学位论文)82519841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1: 研究生远程在线视频答辩工作指南
附件2:博士、硕士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与要求
附件4:XXX学院研究生远程视频答辩信息备案表
附件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及召开要求
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导师与答辩秘书在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中常见问题解答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