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关于做好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浏览次数:1517

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转发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并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创新项目申报

1.院系报名阶段

报新项目和执行期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学院于1021日下班前报《拟申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清单》附件2)。

2.院系准备材料阶段

报新项目和执行期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学院10月30日下班前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3、《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中外双方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4.学校公示阶段

拟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将于2020年1112-15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所提异议,由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学校网报阶段

学校将按照公示结果2020年1116日-28组织和完成项目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6.国家评审阶段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申报项目和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和拟继续资助项目

二、20192020年获批创新项目总结

有关学院须对获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请有关学院于1112日下班前项目年度总结、执行三年期满的项目总结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王继成    

联系电话:0451-82519781

附件.zip

1.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

2.《拟申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清单》

3.《项目申请书》

4.《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

 

                              研究生院

20201015              


文件汇编  |  相关下载  |  数据统计  |  工作简报  |  办事指南  |  院长信箱  |  访问统计  |  相关链接
© 2017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18910(综合) 82589675(研究生招生)
管理维护:研究生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