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21﹞1号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政办《2021年寒假时间安排的通知》,我校研究生将于2021年3月1日上课,为做好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对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课表查询和选修课更改
(一)课表查询
请相关教师及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查看课表。如存在课程冲突及其它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院系教务办公室。
(二)公共课开设及选课
1. 有关2021年春季学期的《自然辩证法概论》、英语选修课、《工程伦理》、《专利实务》和《科研信息获取及利用》等公共课已经分班完毕,不需要研究生再进行选班。《体育》课程春季学期开设蛙泳、羽毛球和篮球等3个班,请选修《体育》课程的研究生按照个人兴趣选班。为加强研究生的体质,培养他们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希望各院系、各位导师支持研究生选修《体育》课。
2.增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纲要》公共选修课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社科〔201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拓宽学生视野,提升文化素质,增加文化积淀,学校面向全校研究生增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纲要》课程,课程编号:202032020010,32学时、2学分,开课学期为春季学期,类型为硕博通用课程,课程英文名称为:Outline of Chines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ulture。请各院系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生选修该门课程。计划选修本课程的研究生可以在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增选该课程。
(三)选修课更改
选修课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可于2021年3月1日00:00至3月5日24: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退课和增选课。研究生完成退选选修课后,还需提交退选修课程不计学分申请,由所在院系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不计学分审核。
注:
1. 研究生在进行选修课更改申请时,要确保退选后的培养计划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如不满足要求,需及时增选课程;增选课程只能在已经开出的、与本人课表不冲突的课程范围内进行。
2. 研究生未办理退课申请擅自缺考的选修课程,在研究生办理不计学分申请手续并获得同意前,该门成绩将一直按0分记载和使用。请有关研究生及时办理不计学分手续,否则将影响本人的学习成绩排名。
二、重修、重考、缓考和成绩复议
(一)重修、重考和缓考
研究生因课程考核未通过需重修或重考,请本人于2021年3月5日24:00前登录“系统”(进入“培养->成绩查询/重修(考)申请->申请重修(考)”)办理,并于3月9日前将《研究生重修、重考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所在院系教务办。院系教务办及时进行审核和专业课匹配、分班。
已办理完缓考手续的研究生,可直接参加春季学期的课程考核环节,并要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课程考核要求,在系统中查看考核安排,按时参加考核。
按照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调整至春季学期开设,考核方式将改成过程考核加大作业,请重修、重考和缓考该课程的研究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理重修手续。
(二)成绩复议
研究生如果对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请本人于3月5日24:00前登录“系统”(进入“培养->成绩查询/重修(考)申请->申请核分”)办理,院系教务办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于3月9日下班前完成审核。审核后,请院系教务办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进行试卷成绩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填写查卷成绩复核结果,并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成绩更正审批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优秀本科生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安排
(一)优秀本科生选课
已办理提前选课的优秀本科生,应在2021年3月2日00:00至3月5日24:00期间登录“系统”选课、选班(课程性质系统默认为专业选修课),注意本科课程与研究生课程之间是否冲突。
未办理提前选课手续且计划申请提前选修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优秀本科生,可于2021年3月2日24时前登陆优秀本科生提前选课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zs.hrbeu.edu.cn/UGradSelCourse/)进行注册,经院系教务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本科生可于2021年3月4日00:00-5日24:00自行登陆“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6位)进行修改密码、选课、选班(课程性质系统默认为专业选修课),按课表时间参加课程学习。
(二)优秀本科生成绩认定
在本科大四阶段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的2020级硕士生,如需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迁转到硕士学号下,需通过“系统”自主申请认定、转置,研究生院审核后成绩将会迁转入本人研究生学号。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虑到开学日期会受到疫情防控形势影响,教师授课及学生安排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必要调整,各院系需及时按照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做好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传达到每名相关教师和学生,有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需提前做好在线授课准备,并做好走读生授课预案。
(二)专业学位实习实践工作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可视情调整时间、地点和方式。确需到校外进行实习实践的,必须严格履行学校的审批手续,并做好外出实习实践期间的疫情防控教育和提醒。
(三)学位论文评阅及校学位会工作安排
1. 寒假期间,研究生院每周二定期发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外审结果。由于送审平台假期期间不再接收论文送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于2021年1月22日(周五)集中受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2. 学校拟于2021年3月中旬左右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计划于2021年3月末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42次全体会议。请各院系提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与时间节点对各个环节进行把关与审查,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同时,及时督促提醒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答辩秘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使用新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与审批工作,保证本次学位会的顺利进行。
3. 为尽量减少因疫情防控对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影响,请相关导师要求计划2021年3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校内完成论文实验等环节。导师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式开学前)应定期了解研究生(含正在国内外交流学习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思想引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学院有关领导报告。同时,请相关院系提前做好在线视频答辩预案。
(四)教学秩序检查和院系听课制度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开学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院系研究生课程督导委应对本院系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指导,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尤其确保教师授课内容不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其中各院系党政主要领导、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每学期需至少听1次本院系开设的研究生课,并填写《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评测表》(见附件3),在学期结束前由本院系教务办公室统一收齐,原件留存院系,复印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五)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
请各院系于2021年3月9日-13日登录系统(进入“培养->学生培养计划核对”功能)再次对2020级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六)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教材
请各院系教务办组织任课教师登录系统填报、复核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参考教材等信息,并于2021年3月5日24:00前通过“系统”完成填报或修改,各院系要严格审查教师选用的教材情况,确保选用的教材不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对于人文管理学科的专业课程,各院系应要求教师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七)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不及格成绩预警工作
请各院系于2021年3月5日前登录系统,对2020年秋季学期有不及格成绩的学生发送成绩预警,确保学生及时了解本人课程成绩不及格情况。
(八)研究生任课教师
1.各院系对拟新聘任的研究生任课教师需组织试讲,试讲前需填写《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见附件4),并将试讲工作安排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按照学校要求,所有为共建研究生课程授课的共建学者在行前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共建学者授课审批表》(见附件5),经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方可来校授课。
五、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0451-82519872
联 系 人:栾旭 李永华
附件:附件下载.rar
1.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重修、重考申请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成绩更正审批表
3.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评测表
4.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
5. 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共建学者授课
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