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切实做好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院系严格按照项目要求(附件1)的留学专业和留学身份,按照公开、公正原则,于2021年8月29日前完成选拔、评审和公示工作。选拔范围不包括已申请过其它国家公派项目留学人员。
二、院系对照材料要求(附件2)汇总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8月30日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
三、相关院系被推荐人经研究生院公示后,于2021年9月10日前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研究生院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办理公函,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10月公布结果,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保留至2022年底。
如有其它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魏云翔
联系电话:82519872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