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大会和《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等精神,结合首批研究生课程改革建设项目申报及本年度黑龙江省研究生精品课程高质量建设项目推荐情况,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精准服务学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课程改革建设项目旨在实现课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课程立项工作,充分发挥教学主体责任,结合此次立项契机和即将开展的2024年培养方案制定前期调研工作,深入推进本单位相关学科的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工作,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一批研究生精品课程,积极组织优秀教学团队申报并择优推荐校级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本次立项申报分为“两项两类四型”,两项为重点委托项目和重点改革项目,两类为“博士类”“硕士类”,其中“博士类”“四型”是指“前沿交叉”“科教结合”“研究方法”和“专业核心”四种类型课程,“硕士类”“四型”是指“专业核心”“基础前沿”“校企共建”“科研素养”四种类型课程。
三、申报要求
(一)立项课程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突出思想引领,注重研究生思维能力、创新素质培养,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教师,应是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高、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授或副教授,并长期工作教学一线,近三年无教学事故,且作为课程负责人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
(三)课程教学队伍结构合理及整体素质高,学生受益大或在课程建设方面具有突出特色的课程。
(四)主要面向适合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具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注重过程性考核,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课程。
(五)重点推进研究生课程国际化的课程教学改革,围绕学术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大力推进研究型教学,广泛在教学中应用研讨式、项目式、案例式等国际先进教学方法。
(六)依托2018-2020年已立项为学校“研究生高水平核心课程”等其他校级研究生课程以及2021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课程开展的课程教学改革,原则上不予立项。
(七)重点委托项目主要面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新要求的研究生课程,跨院系开展的面向人工智能、海洋信息科学与技术等新兴交叉学科课程,以及高科技创新企业参与建设的场景驱动的应用型模块课程等,每个院系最多推荐1项,拟立项建设2-3项;重点改革项目,每个院系最多推荐2项,拟立项建设5-6项。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改革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及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填写研究生课程改革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含推荐排序),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楼731房间),联系人:栾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82518779,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yjsypyb@hrbeu.edu.cn。
(三)学校评审公示。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为学校课程改革立项项目。
五、经费支持
(一)重点委托项目资助金额为6-10万元,重点改革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
(二)研究生院将依据各学院的建设规划和专家评审意见,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建设总经费拨付至学院项目负责人名下,项目负责人须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财务、经费执行进度等要求执行经费。经费将分两次划拨,首年拨付经费的60%,其余部分在项目中期检查后完成拨付。
(三)经费支出范围及执行进度要求另行通知。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改革建设要求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项目改革建设周期为两年,课程改革建设项目须在2024年9月前完成。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23年9月前)和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相关项目总结报告(包含设计方案、实施过程、教学效果等内容)、文章发表情况、获奖情况、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照片)、教学案例和出版教材等。
(三)立项项目学校将优先向省部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或建设立项推荐。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改革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改革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