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遴选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定于11月4日下午开展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评审时间
11月4日下午15:00
二.评审方式
根据黑龙江省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项目答辩及评审将采用线上会议的组织形式(腾讯会议ID:516274613)。
三.答辩要点
1.开放引领。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服务需求。答辩内容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
3.问题导向。申报项目应具有鲜明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
4.专业化培养。申报项目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5.合作高校。申报项目国外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单位是否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是否存在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
6.项目管理。申报项目是否有完整的选/派/管/回用机制及办法,是否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或是多方筹集配套经费支持项目落实。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流程
1.答辩老师须提前15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备注院系+姓名。
2.项目负责人按照评审要点进行陈述。
3.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陈述后,由专家进行提问,并提出建议意见。
4.项目答辩顺序按照《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答辩顺序》(附件1)进行。
五、其他说明
1.相关单位需于11月3日17:3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yjsypyb@hrbeu.edu.cn。
2.项目负责人须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于11月8日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魏云翔 吴浩天
联系方式:85218779
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
2023年俄乌白项目答辩顺序表
序号 | 学院 | 预答辩时间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 15:00-15:30 | 船舶低碳动力创新型人才中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