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6月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2日之前,完成拟申请学位学生答辩工作。
2.2023年6月9日左右,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至分会秘书。
3.2023年6月中旬左右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计划2023年6月末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按照要求,原则上6月2日之前,完成本次上会学生的答辩工作,请提醒学生及导师,提前做好准备,如不能按时完成,需申请12月份学位会。
2. 学位论文送检、送审以及答辩的相关要求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虑到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周期,建议拟申请答辩的所有博士生和硕士生尽快在系统中上传送检、送审论文。
3.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请研究生导师履职尽责,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同时充分发挥论文参评专家在学位论文评阅、送审、预答辩、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等环节的把关作用,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三、其他
1.预计2023年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务必进行过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且证书粘贴的纸质照片务必和学信网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照片保持一致,否则不能进行学历学位注册。
2.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及学校工作实际,研究生院受理研究生论文检测、送审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为保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各分委员会的学位审核工作质量,在每次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前两周内和后一周内不受理检测、送审工作,请提醒学生和导师合理安排时间。
3.各学院做好学位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的存档工作,学生毕业离校前务必在系统中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鲁丹丹(博士学位论文) 崔木子(硕士学位论文)
联系电话:8251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