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切实保障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3〕156号)等文件精神,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现将培训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培训要求
1.导师培训是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推进导师育人水平提升。
2.各培养单位须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解读、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规定、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研究生指导经验交流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等。
三、培训安排
(一)学校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2024年5月26日(周日)上午8:30-12:00。
主会场:启航中心4楼多功能厅。
视频分会场:烟台研究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南海研究院集中组织研究生导师参会。其他校外(企业)导师线上参会。
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位参会人员并填报《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会参加人员统计表》(附件1),于5月24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ingxiaoqiang@hrbeu.edu.cn)。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请在统计表上注明原因,请假人员需要在一周内完成补训,否则按未参加培训计入学院相关考核记录。
会议直播网址链接:
https://wx.vzan.com/live/page/1222563064?v=1716181420803
参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线下签到将采用校园一卡通打卡的方式,请相关人员随身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
(二)培养单位自主培训
各培养单位应在学校集中培训之后开展本单位自主培训,针对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交流研讨、资深导师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导师的指导能力、沟通能力、学生心理把握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导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能力和水平。相关要求如下:
1.请各培养单位于培训工作开展前三天,将本单位培训方案报学位办备案,培训方案中应包括培训负责人、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加人员等。
2.导师参加培训的情况与招生资格挂钩,在岗导师须参加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执行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底前将导师培训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导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将作为培养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培训单位在培训工作结束后认真整理培训工作成果和活动图片资料,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学位办报备。
联系人:丁小强 联系电话: 82531693
附件: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会参加人员统计表
附件1: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会参加人员统计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