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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强化博士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激发博士研究生创新潜力和积极性,引导博士研究生开展挑战性的研究工作并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学校于2024年设立“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以下简称“校长基金”)。现开展2024年校长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及程序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1日前:个人申报及学院报送推荐材料至研工部/研究生院。

符合校长基金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书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报所在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学院按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并明确推荐顺序(详见附件3)。

2024年11月中旬前后:完成校级评审及公示。

    三、报送材料要求

学院报送如下材料至研工部/研究生院:

1.经审核签字盖章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院系代码+申请人姓名+推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申请书》所列的申报校长基金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模板见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院系代码+申请人姓名+证明材料。

3.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申请人汇总表(附件5)。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院系代码+汇总表+基金推荐数。

请将同一申请人的材料1-2归入一个子文件夹中,并命名为“学院代码+作者姓名”。另将各子文件夹及材料3放入总文件夹中,压缩后命名为“学院代码+校长基金推荐数”。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议各学院设立“博士研究生院长创新基金”(以下简称“院长基金”)并出台院长基金管理办法,支持校长基金培育选拔工作。原则上各学院应于2024年底出台院长基金管理办法并启动2025年校长基金培育选拔工作,2025年学院推荐“校长创新基金”应先获学院“博士研究生院长创新基金”。

(二)各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等进行审查,切实加大对申请人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所推荐基金质量。如发现申请人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有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各学院负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基金选题的创新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可预期性给出具体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请人现有成果及后续发展潜力择优确定本单位推荐基金。

(四)博士研究生申请校长基金须征得导师同意,原则上每位导师名下每年仅可有1名博士研究生获得基金资助。每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1次校长基金资助。在学生申请校长基金和开展研究过程中,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五)博士研究生校长基金申报必须紧紧围绕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展开,努力争取学位论文达到国内最高水平;校长基金获得者在受资助期间必须在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会议进行口头报告一次;获得博士学位后,须参评国家一级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六)原则上博士研究生获得资助后至毕业前至少应有2年的课题研究时间。

(七)基金资助实行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或评审不通过者,名额可空缺。

    五、表彰奖励

基金资助经费以奖学金形式发放,研究生获基金资助后将拨付经费总额的30%;通过结题后一次性拨付经费总额70%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鲁丹丹   联系电话:82589727

附件.rar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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