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4〕100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对获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的10名博士研究生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程序见学校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二、时间安排
2025年9月25日前:相关博士研究生按要求填写年度进展报告,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至研工部/研究生院。已提前达到结题要求者,可同步提交结题申请相关材料。
相关博士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年度进展报告书”(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将年度进展报告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学院针对报告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提交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中旬前后:完成校级评审。
三、报送材料要求
学院报送如下材料至研工部/研究生院:
1.经审核签字盖章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年度进展报告书”(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代码+学生姓名+年度进展报告书。
2.相关证明材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年度进展报告书”所列的、立项后取得的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模板见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代码+学生姓名+证明材料。
3.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年度考核、结题汇总表(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命名格式:学院代码+汇总表+年度考核数。
请将同一人的材料1-2归入一个子文件夹中,并命名为“学院代码+学生姓名”。另将各子文件夹及材料3放入总文件夹中,压缩后命名为“学院代码+校长基金年度考核数”。
四、相关说明
(一)原则上博士研究生获得资助后至毕业前至少应有2年的课题研究时间。已提前达到结题要求者,可申请提前结题。须提交提前结题申请(模板见附件5),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附件6),经导师同意后,与年度考核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学院对结题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达到结题要求进行审核后,与年度考核材料一并提交研工部/研究生院。
(二)各学院应对校长基金获得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等进行审查,切实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如发现校长基金获得者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有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基金资助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学校组织开展基金年度考核、结题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未通过者,取消其基金资助资格。
五、表彰奖励
基金资助经费以奖学金形式发放,通过结题后一次性拨付经费总额70%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鲁丹丹 联系电话:82589727
1.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哈工程校发〔2024〕100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年度进展报告书
3.2025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基金年度考核、结题佐证材料模板(模板)
4.2025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年度考核、结题汇总表
5.关于“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提前结题申请(模板)
6.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