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12]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精神,学校按国家的课程设置方案对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增加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环节,相关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方案
(一)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方案
1.必修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6学时,硕士生必选。
2.选修课程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18学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18学时。
硕士生必选一门。
(二)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方案
1.必修课程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36学时,博士生必选。
2.选修课程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18学时,校级选修课,博士生可选修。
(修改后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方案见附件1)
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要求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规定:“在整个培养过程中,都要安排必修环节,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培养学位申请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情况,经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评审会专家组集体讨论,建议在研究生学术活动必修环节中增加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内容,建议表述为:“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需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并对研究生做出明确要求;此外研究生还应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讲座。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字的学习报告或心得体会,由导师审阅同意后交院系存档。研究生在就读期间要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学术道德修养,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各院系在此基础上如有其他做法,可依据学科特点增设其他环节,但该环节不占学分。
请各院系依据以上意见对所有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并于2012年7月5日前将新的培养方案经主管领导、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方案
研究生院
2012年6月28日
附件:
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方案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
学位课 | 公共学位课 | 0031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必选 |
003111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1 | 必选1门 | ||
00311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1 |
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
学位课 | 公共学位课 | 0021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6 | 2 | 1 | 必选 |
校级选修课 | 002801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18 | 1 | 1 | 选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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