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13〕55号
关于研究生课程考核
院系交叉巡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考试工作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试巡视是保证考试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进一步落实学校《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通知》(校字〔2013〕32号),现决定继续实施研究生课程考核院系交叉巡考工作,由各院系选派巡考人员对研究生院分配的课程进行交叉巡考,相关要求如下:
一、巡考人员需携带巡考牌,对每一考场应至少巡查两次以上,巡查时间分别为考前10分钟内、考试30分钟后。
二、考前10分钟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监考教师是否迟到、是否携带监考牌;
2.检查考场是否清理干净,考生手机是否关机并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3.检查考场座位安排是否合理,平均分布。
三、考试30分钟后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学生是否均携带身份证(现役军人可用军官证)和一卡通(或学生证)(双证要求齐全),双证是否放在课桌适当位置(特殊原因来不及取双证学生填写核对笔迹登记表,见附件1;通知其携带有效证件于3个工作日内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核对笔迹)。
2.检查考生是否有违纪行为(如有违纪,填写研究生课程考试违纪、作弊记实,见附件2);
3.清点参加考试实际人数(必须在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进行),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巡考纪实(见附件3),并于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存档。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在做好交叉巡考的同时,督促本院系教师严格执行“课程考试考场规则”、“课程考试监考守则”、“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考试考场纪律注意事项”、“机关、院系巡考职责及注意事项”、“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关于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批阅及管理的有关规定”等考试相关规定(见附件4),保证研究生课程考核的顺利进行。交叉巡考任务分工由研究生院单独通知。
附件: (交叉巡考附件下载)
1.未带齐双证需核对笔迹人员登记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违纪、作弊记实
3.研究生课程考核巡考纪实
4.研究生课程考核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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