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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制(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0  浏览次数:4484

                                                                研院函2014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一段时间校院两级部门对现行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广泛而深入的调研,以及部分院系与公共课开课单位的现场交流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工信部《部属高校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二期)评价指标和等级标准》、国务院学位办出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人才培养转型升级工程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1. 学术型硕士、博士以及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根据各院系导师及学生的综合意见,决定在保持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学分不变,政治理论课程、外语课程、数学类课程学分与学时不变的基础上可以对专业课程进行调整,同时在学术型硕士培养方案中新增一门16学时(1学分)的专业导论课程,由学科专业方向资深教授以专题报告的形式讲授本学科的最新理论和热点问题。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包含A环节和B环节。

A环节由理论课程构成,要求学生必须修满不少于20学分的理论课程

B环节为综合环节,包括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综合实验、工程实践、工程领域新技术讲座五个环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提交答辩申请时,必须修满A环节学分,并通过B环节考核。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暂不修订,但要满足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二期)评估指标体系中A级标准中要求。

4.其他要求

1)对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鉴于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二期)评估指标体系中A级标准中要求学术型研究生60%以上学位课程教学具有研究性特征,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30%以上的硕士专业课程含实验(或实际动手操作、实践)的内容,效果好。

2)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每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有两门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讲座课程)由企业专家(参与)讲授等要求。请院系在制(修)订培养方案时按此要求执行,并保持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综合环节中由院系组织的“新技术科技讲座”类课程,其中部分学时由企业专家来讲授。同时要保证每个专业学位点拥有2个实践基地。

3)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

在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时,研究生指导教师在与研究生共同商定培养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结合导师承担的课题研究内容以及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和培养计划。同时导师在学生理论课程学习中,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日常管理,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与任课教师和学生进行交流、沟通,确保对学生理论学习过程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避免学生理论学习与学位论文研究环节脱节。此外,在研究生综合环节中,导师要指导和监督学生进行文献阅读、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以及实践活动的落实,并根据学生参与活动的实际情况给与公平公正的评价,避免综合环节考核流于形式。

二、工作要求

1. 各院系应组成由主管院长(主任)牵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教育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和工作小组,负责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授课方式及考核方式的制(修)订和梳理工作。

2. 各院系若对校研究生公共课程有改革意见和建议,可将意见和建议提交到开课院系,由开课院系梳理后对课程内容、课程授课方式及考核方式进行整改。

3. 各院系对所开设课程应逐门审核,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必要的整理、删除、合并;对课程授课方式及考核方式的合理性进行把关。

三、工作安排

1. 院系制(修)订

各院系请于616日前将制(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课程目录、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研究生课程统计表(见附件14)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 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进行审核,并将专家意见反馈给各院系。

3. 院系整改报送

院系依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进行整改,并将最终定稿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研究生课程统计表(见附件4)经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yuan@hrbeu.edu.cn)。

4. 新学期准备工作

制(修)订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将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请院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201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表编排工作。

2)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研究生课程基本信息录入、开课目录编制、培养方案制定、研究生课程表录入等工作。

32014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中部分新增教师试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下载

      1. 研究生课程目录格式

2.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3. 研究生课程教学日历格式

      4. 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研究生课程统计表

      5. 各层次、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模板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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