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17﹞44号
各有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以及全国工程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发布<推进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7]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满足我校研究生业余自主学习的需要,促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7年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推动信息技术与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建设水平高、应用效果好的研究生精品在线课程。
(二)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满足我校研究生自主学习和业余学习的需要,提高学校研究生教学质量。
(三)探索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的应用与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研究生在线学习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我校2017年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研究生课程的基本条件(需同时满足):
1.必须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
2.具备较好基础的学科特色课程或是能反映学科前沿与国际接轨的创新课程,或是受众面广、成效显著的公共课或跨学科选修课。
3.申报在线课程类须有教学团队或教学辅助人员支撑,团队各成员须能认真履行在线课程团队的相关职责(见附件2的备注3)。
4.申报的课程近3年平均选课人数不少于30人。
5.申报研究生在线课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含学校柔性引进的教师)、在岗教师。
6.申报的研究生在线课程学时数原则上不少于16学时。
(二)同时还满足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在线课程,可申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1.申报内容符合工程科学、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程文化等工程教育范畴。具体类型如下:
类别Ⅰ | 子类别 | 类别Ⅱ | 子类别 |
在线课程 | 公共课 | 专题讲座 | 工程动态 |
领域核心课 | 工程文化 | ||
领域专业课 | 工程案例 |
2.申报者申报的在线课程或专题讲座需有对应的工程领域。
三、资助名额及资助额度
1.学校计划“十三五”期间每年资助5门左右的课程进行在线课程的建设,预计每门课程资助额度8万元。
2.我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和试点学科的在线课程资助名额要求“十三五”期间每年不少于1门,资助额度原则上
不少于8万元/门(32学时),具体资助门数和资助额度由相关院系自定。
3.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如不申请学校和学院资助的,名额不限。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1.在线课程类的申报者需填报以下材料:
(1)《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立项申报表》(附件2);
(2)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
2.专题讲座类申报者需提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题讲座立项申报表》(附件4)。
3.申报在线课程或专题讲座立项需填报的课程教学样片(视频为5-10分钟为宜,不超过10分钟,具体参考指标见附件5,下同)。
(二)其他在线课程申报项目
1.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在线课程立项申请表(附件6);
2. 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
3. 申报在线课程或专题讲座立项需填报的课程教学样片。
五、拟申请学校/学院资助人员申报流程
1. 个人申报。
2017年10月9日-11月5日期间,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1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院系教务管理部门。
2.院系初审。
2017年11月7日-8日,各院系按照申报条件、申报人及其团队的授课水平等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其中,学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和试点学科申报的在线课程负责人需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和要求由各相关院系自定。
3. 材料报送
2017年11月9日上午下班前,各院系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立项申请表和教学大纲要求一式8份,要求双面复印)、申报2017年研究生在线课程、专题讲座汇总表(附件7)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我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和试点学科的院系初审结果视为最终的评审结果,学校将不再组织专家评审。
4. 学校专家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非学科建设试点单位/学科申报的在线课程进行审核,申报在线课程的负责人需现场答辩,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回答评委的问题(一般5分钟)。评审专家依据学校的文件精神,结合答辩情况,确定拟资助课程名单。
5. 公示。
研究生院对通过审核并拟资助的在线课程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6. 通过学校和学科建设试点单位审核资助的申报人可进行网报(仅申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需要),未获得资助的申报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网报。
7. 网报(仅申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人需要网报):
(1)申报人登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公共平台”(engineer.xuetangx.com),点击“合作”栏目。
(2)输入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立项申报表》或《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题讲座立项申报表》。
(3)学堂在线平台全年开放申报。全国工程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每年在6月末、12月末公布申报结果。
六、对于不申请学校和学院资助、且申报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的申报人可随时申报,并经所在院系和研究生院形式审查后,自行在网上申报。
七、研究生在线课程的中期检查和验收
学校建设在线课程的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办法将另行制定。
八、研究生在线课程的平台引入
除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合作平台学堂在线外,学校计划将引入若干在线课程平台,并建立长期的合作,促进我校研究生在线课程的良好发展和我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
九、研究生在线课程的拍摄要求
1.申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在线课程,须按照学堂在线的拍摄要求拍摄。
2. 仅在学校引入的合作平台发布的研究生在线课程,须按照相关发布平台的拍摄要求拍摄。
3.拟在学堂在线和学校引入的合作平台均发布的研究生在线课程,可先按学堂在线的拍摄要求拍摄,后期由我校相关合作平台进行后期美工处理。
十、研究生在线课程的发布
申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在线课程,建成后须通过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合作平台学堂在线的审核,并与学堂在线签署课程引入协议后发布。
所有学校、学院评审立项的研究生在线课程拟在学校引入的合作平台发布的,需通过学院和学校组织的专家审核,并与发布平台签署课程引入协议后发布。
由教师及其团队自费拍摄的研究生在线课程,拟在学校引入的合作平台发布的,需通过学院和学校组织的专家审核,并与发布平台签署课程引入协议后发布。
十一、有关说明
1.学校将优先资助研究生公共课程建设在线课程。
2.全国工程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平台(学堂在线)不再对通过评审的工程硕士在线课程建设予以资助,但建设成功的在线课程或专题讲座使用权在平台非排他使用。
3.在线课程和专题讲座在平台上产生的收益分配。
(1)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和专题讲座
由研究生院资助的在线课程,由研究生院、主讲人和学堂在线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由所在学院资助的在线课程,所在学院、主讲人和学堂在线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未获学校和学院资助的在线课程、专题讲座,由主讲人和学堂在线按照一定比例分配。
(2)在我校引入的合作平台发布的研究生在线课程
由研究生院资助的在线课程,由研究生院、主讲人和发布平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由所在学院资助的在线课程,由所在学院、主讲人和发布平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未获学校和学院资助的在线课程,由主讲人和发布平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
4.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申报全国工程硕士在线课程的制作期限为一年,专题讲座的制作期限为半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他的研究生在线课程的制作期限原则上为1年,超过32学时的在线课程可根据学时情况适当延长至18个月-2年,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拍摄,并需返还学校和学院的资助经费。
5.未获得学校和学院资助的在线课程如通过了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平台的评审,学校和学院将在下一年度的评审中优先予以考虑。
6.为保障平台教学质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联合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依据相关指标对在学堂在线平台发布的在线课程或专题讲座进行考评,对其中课程教学或专题讲座效果好的予以表彰,效果不佳的将停止平台发布。
7.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在线课程的建设情况,推进我校研究生选修在线课程工作,并对其中课程教学或专题讲座效果好的予以表彰,效果不佳的暂停学生选课,直至在停止平台发布。
8.申报人要确保在线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9.所有申报、建设的研究生在线课程、专题讲座内容均不得涉密。
十二、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2519872
联系人:易小西
附件:附件下载.zip
1.关于推进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施办法(修订)
2.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课程立项申报表
3.课程教学大纲
4.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题讲座立项申报表
5.申报在线课程或专题讲座立项需提供的课程教学样片参考指标
7.申报2017年研究生在线课程、专题讲座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