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印发了《哈尔滨工程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了学校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要求。
2018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新时代背景下指导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从导师的基本素质要求,立德树人职责,健全导师评价奖励机制和强化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全面系统的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工作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为落实《意见》)要求,学校制定了《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分为导师基本素质要求,立德树人职责,禁行行为,评价奖励四个部分。《细则》对落实国家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要求,强化导师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细则》要求,学校制定年度宣传贯彻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方案,要求各院系认真组织学习并进行宣传贯彻,切实督促落实本单位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方案涉及开展导师立德树人宣贯,挖掘和树立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典型,深化研究生导师培训,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评价机制,鼓励开展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教学研究以及畅通投诉渠道等方面内容,全方位开展导师立德树人宣贯工作。
(研究生院 蔡元沛 张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