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创新项目申报
1.材料申报阶段
申报新项目和执行期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学院于9月17日下班前报送《拟申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清单》(附件2)、《项目申请书》(附件3)、《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和《中外双方合作协议》复印件。
2.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请各申报学院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项目汇报。
3.学校公示及异议处理
学校于2019年9月21-23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公示期间所提异议,由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学校上报
学校将于2019年9月27日将我校《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请各学院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2018、2019年获批创新项目总结
有关学院须对获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请有关学院于9月17日下班前将项目年度总结、执行三年期满的项目总结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王继成
联系电话:0451-82519781
1.《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实施办法》
2.《拟申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清单》
3.《项目申请书》
4.《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
研究生院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