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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708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哈尔滨工程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哈工程党发〔20197号)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遴选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有利于加强和促进学科建设,特别是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要有利于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更好地完成高水平科研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硕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践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 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不含高级讲师和高级实验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学校试行硕士生导师遴选改革制度,校内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也可申报,此条暂不适用于学位点合作单位人员及其他外单位人员。

3. 有较好的科研课题和较充足科研经费,能够支持和资助硕士生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三、申报第二学科硕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

1. 现为学校硕士生导师。

2. 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生,培养质量好。

四、遴选程序

1. 院系制定申报基本条件

各院系根据本院系学科建设、岗位聘任和硕士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遴选新增硕士生导师具体要求和有关量化指标。

2. 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向拟申请学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3. 学院初审

申请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将名单和申请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并报送学院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学校及学院的遴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人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2/3时表决有效,其中赞成票不少于参加表决人数的2/3为通过审议。通过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5. 公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分委员会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者聘为该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五、学位点合作单位、校际合作单位及其他外单位人员相关要求

1. 学位点合作单位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由学位点合作单位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申报人员必须满足本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其它条件可参考相应学科条件自定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学位点合作单位的申报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校内合作学院的申报人数。

2. 校际合作单位及其它外单位兼职人员申请硕士生导师者须已聘为学校兼职教师,且符合相应学科申报条件。

六、工作要求

1. 本次导师遴选只收取电子版申报材料,请申请人及相关院(系)参照附件7准备相关遴选材料。

2.学院要充分发挥二级管理职能,组织好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要坚持数量、质量与结构相统一;加强对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考核与评价。

3. 遴选工作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严格按照相应学科制定的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4. 遴选工作应公正合理。对任何涉及遴选对象的署名投诉均应认真对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5. 申请人思想政治考核是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重要环节。凡拒绝参加考核或政治表现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6. 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评委参加各级评审。

7. 涉密材料不予受理,申请者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材料。

8. 加强硕士生导师管理,鼓励学院结合本学院科研、教学实际,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资源导向作用,制定本院系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批办法,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七、时间安排

62日前,各学院制定本单位遴选要求,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将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备案。

63日至68日,个人网上申报(本次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导师遴选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申报。网址:http://yjs.hrbeu.edu.cn/。具体操作见附件10)。

69日至11日,学院初审。611日下班前,将初审通过的候选人相关电子材料报学院所在分会秘书及研究生院学位办。

615日至16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公示。

616日下班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通过的各类导师申请类型的汇总表、相应申请人的导师申请表电子版报送至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1-82519841

联 系 人: 鲁丹丹  张福军

 

附件:

1. 《哈尔滨工程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哈工程党发〔20197号)

2. 《校际合作单位人员及其它单位人员申请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校研字〔200533号)

3. 2020年新增硕士生导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 2020年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5. 2020年第二学科硕士生导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6. 2020年更改学科硕士生导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7.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材料提交说明

8. 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授权学科一览表

9. 哈尔滨工程大学导师遴选佐证材料模板

10. 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导师遴选模块操作说明书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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