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哈尔滨工程大学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哈工程党发﹝2020﹞12号)以及研究生院《关于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19﹞4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优秀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素质提升课、专业教育课三位一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现开展2020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建设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挖掘各类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一批高水平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养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学名师和团队;探索形成一套可推广的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教学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以点带面,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模式转变。
二、资助名额及资助额度
2020年,学校计划立项建设10门左右的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门课程资助额度5万元左右。其中,学科建设试点单位和试点学科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获得立项后由所在院系进行资助。
为加强烟台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本次申报设立烟台研究(生)院专项,由烟台研究(生)院组织申报,课程主讲教师必须为烟台专职教师,资助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项,由烟台研究(生)院进行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必须是列入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单独为留学生开设的课程除外),并按照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编号申报。
(二)课程主讲教师为我校在岗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育人水平强。
(三)课程团队成员结构合理,鼓励支持专业课教师邀请思政课教师以及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作为“课程思政”建设团队,共同设计课程,把“课程思政”有机融入研究生课程教学中。
(四)课程教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能够充分挖掘和运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课程教学全过程。
(五)育人效果明显,学生认可度高,在本院系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具有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表》(见附件1),所在院系党委对申请人及其团队成员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二)院系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需排序),并将申报材料(一式8份,双面复印)和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报人员按照《指导纲要》要求的建设内容进行汇报(每人PPT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并回答专家的问题。
(四)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建设的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公示期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五、课程建设周期与建设要求。
(一)课程建设周期从发文之日起1-2年,超过1年未完成建设的需进行中期检查;课程建设完成后,学校将组织验收。
(二)课程建设成果要求(课程验收时,着重对以下成果进行考核)
1. 提交一份“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建设报告。报告涵盖改革目标、改革思路和举措、实施过程、教学效果等内容,包括文字、照片等多种形式。
2. 完成2学时的“课程思政”示范观摩课,制作3-5个典型案例微视频(每个视频约10分钟),提交视频光盘及与视频对应的教学设计及教学演示PPT。
3. 能反映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成果的其他材料,如研究成果校内外的媒体报道情况,教改论文发表情况,申报各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情况等。
六、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将《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表》(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10月2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yixiaoxi@hrbeu.edu.cn。
七、有关说明
(一)学校鼓励并支持院士、“长江学者”、“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带头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
(二)对于建设成效明显的课程,学校将在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时优先予以推荐。
八、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51-82519872
联系人:易小西 李永华
附件:附件下载.zip
1.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表
2.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