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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研究生导师暨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3444

各相关单位: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质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暨管理人员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全面了解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新要求,熟悉研究生培养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

二、培训安排

(一)学校集中培训

1.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将研究生教育政策、师德师风、科研诚信、导师职责等作为培训内容,通过专家报告、经验分享等形式,助力研究生导师及管理人员了解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相关政策,明确职责、提升能力和水平。

2. 培训时间及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细信息如下:

培训时间:20211121日(周日),具体培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线下培训地点:启航多功能厅。参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并领取材料。线下签到将采用校园一卡通打卡的方式,请相关人员随身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

线上培训:直接点击链接:https://wx.vzan.com/live/tvchat-653145125?v=1637051039881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加培训,参会密码培训前统一发布至学院。

3. 培训对象及安排

1) 2021年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

2) 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

3) 2021年新聘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4) 未参加20215月导师培训(补训)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上述1-2)培训人员须线下参加培训,3-4)可选择线上参加培训,有条件的学院可安排分会场组织本单位导师参加培训。

4. 培训考核

集中培训结束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参加培训导师进行相关业务知识考核。考核合格,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管理人员需提交一份不少于800字的培训心得体会

5. 相关要求

各学院填写《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会参加人员统计表》(附件2),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导师、管理人员须书面请假,经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于20211118日(本周四)报学位办公室,学校将统一组织补训。相关人员须完整参加培训。中途不得无故旷勤、替换、迟到、早退。

(二)学院自主培训

时间:20225月前

各学院应在学校集中培训之后开展本单位自主培训,针对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交流研讨、资深导师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导师的指导能力、沟通能力、学生心理把握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导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能力和水平。

各学院须于培训工作开展前一周,将本单位培训方案报学位办备案,培训方案中应包括培训负责人、培训主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等。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自主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工作结束后认真整理培训工作成果和活动图片资料,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学位办报备。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老师,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82519841,联系人: 丁小强   何巍   鲁丹丹

 

 


      附件1:2021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导师及管理人员培训日程安排.pdf

      附件2:2021年研究生导师及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1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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