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圆满收官,贯彻落实学校“五个坚持、五个注重”办学原则,拓展办学资源,进一步助力核学科等优势学科发展建设,建设高质量博士生导师队伍,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43号)《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聘任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组织12月份学位会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申请校内新增博导、校外兼职博导
结合学位会常态化受理高层次人才申请校内新增博导、校外兼职博导资格,重点加强汉江实验室、港澳高校的兼职博导聘任。
(二)核学科第二学科博导
校内基础通用学科博导满足核学科博导遴选条件,可参加遴选核学科第二学科博导。
(三)优秀青年人才跨学科导师聘任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校内优秀青年教师满足相关条件,可参加跨学科导师遴选,助力优秀青年教师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研究。
二、遴选条件
满足《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聘任管理办法》及其所在学科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 ;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填写导师遴选申请相关信息并生成申请表,提交拟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初审和分党委、党总支或党工委审核。
2.学院应在系统中“导师遴选初审结果审核”页面进行审核,学院应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选名单报送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需有组织地对接大院大所和一流高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吸引大院大所、一流高校领军人才、首席科学家和国际学术大师等担任兼职博士生导师,优化兼职导师队伍结构。
2.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满足申报相应导师类别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在公示期间,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学校不会对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参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查。一旦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该申请人未来两年内的导师参评资格;对于评审通过者,将予以撤销其资格。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申请人思想政治考核是导师遴选工作的重要环节。凡拒绝参加考核或政治表现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4.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评委参加各级评审。
5.不受理涉密材料,申请者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材料。
6.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指导硕士生。
五、时间安排
12月1日开放系统,个人网上申报(网址:http://yjs.hrbeu.edu.cn/。具体操作见附件),申请人将申请表、佐证材料、承诺书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申请学科所在学院。
12月15日之前,分会将通过人员申请表、佐证材料、承诺书及分会汇总表(推荐博导候选人需排序)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12月22-25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
联系电话:0451-82531693
联 系 人:王志超 丁小强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哈工程党发〔2019〕7号)
2.《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43号)
3.《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聘任管理办法》(哈工程学位发〔2019〕3号)
4.各类博士生导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5.哈尔滨工程大学导师遴选佐证材料模板
6.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导师遴选界面使用说明书、填报操作视频
7.申报人员承诺书
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