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研究生院已编制完成201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表(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研究生公共课程表合理编排研究生专业课程表,具体事宜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根据研究生院发放的公共课程表编排专业课程表;
2.根据专业课程表填写分配教室的使用情况登记表。
二、具体要求
1.院系根据研究生院发放的公共课程表编排专业课程表
(1)院系编排专业课程表时应注意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说明(见附件2),统筹本单位研究生上课时间,合理编排课程表;
(2)开设的专业课名称需填写准确,课程名称后面需注明任课教师姓名和课程起止周次;
(3)专业课程应从第1教学周开始编排;第1周周二5、6节课为硕士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时间(8月25日13:30―16:00),请不要编排专业课;此外,第2周周四中国抗战胜利日放假,第6周周四、周五和第7周周一、周二国庆节放假,应进行断周,断周方法可参照公共课程表;
(4)若一门课程有多名教师授课,请将各教师授课时间的具体安排标注在课程表中,如英语视听说(教师甲2-6,8-9周,教师乙10-17周)(2-6,8-17);
(5)周末尽量不安排课程,以免影响教师、学生休息及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如确有特殊原因,请报送情况说明;
(6)专业课每班上课人数应不超过80人;
(7)要避免专业课程授课时间相对集中,如不允许周一、周二连续上同一门专业课;
(8)在编排专业课程时一定要征询任课教师本人意见,避免出现本科、研究生课程冲突,或教师在开课学期另有其它安排等问题;
(9)涉及到交叉选课的院系在编排专业课程表时务必加强沟通协调;
(10)因涉及学生评教,务必保证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课程授课教师与课程表一致;
(11)院系在编排专业课程表时,应注意总结上一年度出现的问题,避免本次出现类似的错误。
2.各院系根据专业课程表分配教室
学校将现有部分研究生教室资源分配给各院系(教室分配情况表见附件3),请各院系在编排完成专业课程表的同时,完成教室的分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院系应根据教室分配情况表编排专业课教室,在课程表备注栏填写相应的专业课程和教室,同时在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中(见附件4)进行标注,标注方法可参照公共课程,此外,务必在课程名称后加上院系代码,如“理想流体力学01”;
(2)编排教室时,请注意专业课选课人数与教室的容量问题;
(3)若某院系的某一时间段教室数量不够或教室容量不足,请在附件1的备注栏填写需要研究生院安排教室的课程信息;
(4)为专业课程安排完教室后,务必核对专业课程表与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保证课程名称、授课时间段、周次安排的一致性;
(5)研究生精品课程需录像,其教室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新增任课主讲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填写《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
4.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进行201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5]14号),博士生导师近5年应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三、报送时间
请于6月29日16:00前将课程表和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的电子版及其打印件(主管领导签字)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陈明灿 联系电话:82519872
1.201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表
2.2015年秋研究生公共课程分班情况说明
3.2015年秋教室分配情况表
4.2015年秋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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