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2019年秋季学期的教学工作已接近期末,为做好研究生课程的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现对课程考核工作及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一、课程考核可以采用闭卷或开卷的方式,学位课一般应采用笔试的方式。考核可以根据研究生平时完成实验、课外作业的情况及试卷的成绩等综合评定。
二、每个考场设主监考1人,副监考1-2人(超过30人的考场为2人),副监考协助主监考做好考务工作。主监考由各开课院系选派;校级公共课的副监考由研究生院分配至各院系名额,院系选派教师担任;专业课的副监考由开课院系安排。各院系至少应于考试前3天将主、副监考教师名单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以下简称“系统”)填报。
三、考试安排公布后,各院系要及时通知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含各类进修人员、提前选课的优秀本科生等)查看“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并提醒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学生可登录系统查看个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四、考试前,各院系要提醒主监考认真阅读并熟悉《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守则》(见附件2),并携带《研究生课程考核签到表》(附件3)、《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事》(附件4)、《研究生课程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附件5)、《考场名单安排》(附件6)、《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附件7)、考试试题、答题册(卡)、草稿纸等考务材料,准时达到指定考场。
主、副监考均应佩戴学校发放的监考牌。开考前监考教师须清理考场、合理安排座位、核对学生证件、座次表中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宣读《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提醒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放在指定位置,组织研究生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考生签到表”。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除必要的考务联系外,不得使用手机。开考时需将手机屏蔽仪电源线接入电源插座,保证其正常工作;考试结束后,将手机屏蔽仪电源线从电源插座拔下(手机屏蔽器位于黑板的下方左侧或右侧)。
五、每门考试,主监考教师应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副监考应提前15分钟达到指定考场。
六、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视制度。校级巡视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院级巡视采用院系轮巡的方法对专业课进行巡考,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为相应课程分配巡考院系。
2.开课院系应在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及时将考试信息录入“系统”,并及时通知巡考院系进行巡考。
3.巡考院系及时安排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在职教师进行巡考。巡考人员在巡考前认真学习《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守则》等文件。
4.巡考教师巡考时需认真履行研究生课程考核巡考纪实(见附件8)中的巡考职责,并于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录入巡考情况,巡考纪实经本人签字后交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七、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一旦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确认考生违纪或作弊行为,填写《研究生课程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由违规学生和至少2名监考签字),保留作弊证据(不适宜保留的证据,如手机,由学生书写情况说明后还给学生),并如实记录在考场记事中。开课院系须在当科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研究生课程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上报研究生院。
八、考风考纪作为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务必重视考风考纪工作。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真正为学生营造公平的考试环境,保证各项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考试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主考教师及时向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汇报,特殊情况由院系教务人员上报研究生院决定。
十、研究生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出学生成绩,充分体现优良的师德师风。各院系要对专业课任课教师给出的成绩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 82518779
1. 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2. 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守则
3. 研究生课程考核签到表
4.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事
5. 研究生课程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
6. 考场名单安排
7.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8. 研究生课程考核巡考纪实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