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19〕321号,见附件)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申报和遴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院系依据申报条件选择具有较好合作基础的企业(院所)申报,已获批国家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无须重复申报,每个院系限报一项。12月19日前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附企业意见和签章)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同时发送相应电子版。
研究生院将于12月24日前后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综合考虑学校学科专业布局,择优推荐。汇总材料将于12月30日前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教育处。
联系人:王继成
联系电话:82519781
附件.zip:1.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