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20﹞2号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关事宜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表安排查询
请相关教师及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查看课表。如存在课程冲突及其它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院系教务办公室。
二、研究生选修课选课更改
选修课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可于2020年3月2日00: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退课、选课。退选选修课需申请该课程不计学分,由所在院系于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不计学分审核。
注意:1.改修之前需院系进行学籍注册,增选课程只能在已经开出的、与课表不冲突的课程范围内进行。
2.研究生未办理退课申请擅自缺考的选修课程,在研究生办理不计学分申请手续并获得同意前,该门成绩将一直按0分记载和使用。请有关研究生及时办理不计学分手续,否则将影响本人的学习成绩排名。
三、关于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和缓考问题
研究生因课程考核未通过需重修或重考,请本人于3月6日24:00前登录“系统”(进入“培养->成绩查询/重修(考)申请->申请重修(考)”)办理,并于3月9日前将《研究生重修、重考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所在院系教务办。院系教务办及时进行审核和专业课匹配、分班。
已办理完缓考手续的研究生,可直接参加春季学期的课程考核环节,并要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课程考核要求和考核安排,按时参加考核。
四、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成绩复议
研究生如果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请本人于3月6日24:00前登录“系统”(进入“培养->成绩查询/重修(考)申请->申请核分”)办理,院系教务办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于3月9日下班前完成审核。审核后,请院系教务办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进行试卷成绩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填写查卷成绩复核结果。
五、优秀本科生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安排
已办理提前选课的优秀本科生,应在2020年3月2日00:00至3月6日24:00期间登录“系统”选课、选班(课程性质系统默认为专业选修课),注意本科课程与研究生课程之间是否冲突。
未办理提前选课手续且计划申请提前选修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优秀本科生,可于2020年3月3日前登陆优秀本科生提前选课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zs.hrbeu.edu.cn/UGradSelCourse/)进行注册,经院系教务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本科生可于2020年3月5日-6日自行登陆“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6位)进行选课、选班(课程性质系统默认为专业选修课),参加课程学习。
在本科大四阶段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的2019级硕士生,如需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迁转到硕士学号下,需通过“系统”自主申请认定、转置,研究生院审核后成绩将会迁转入本人研究生学号。
六、教学秩序检查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开学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各院系有关负责人、研究生课程督导委,要对本院系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教材
请各院系教务办组织任课教师登录系统填报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参考教材等信息,并于2020年3月6日24:00前通过“系统”完成填报;各院系要对教师提交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要求任课教师修改和完善。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6〕175号,以下简称《课程办法》)第八章中对教材选用的有关要求,请各院系严格审查教师填报教材的选用情况,结合2019年秋季学期填报的研究生课程教材的选用,充分了解本院系研究生教材的建设和选用情况,并将2020年春季学期开课课程使用教材情况汇总表(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对于人文管理学科的专业课程,各院系应要求教师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八、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不及格成绩预警工作
请各院系于2020年3月6日前登录系统(进入“教学管理->成绩查询/统计/打印->课程成绩不及格统计->按学生统计->发送信息”功能)对2019年秋季学期有不及格成绩的学生发送成绩预警,确保学生及时了解本人课程成绩不及格情况。
九、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
请各院系于2020年3月9日-13日登录系统(进入“培养->学生培养计划核对”功能)完成2019级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审核,确保做好培养计划核查和预警工作。研究生培养计划打印后需按规定由院系存至档案馆。
十、研究生任课教师
1.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所有为共建研究生课程授课的国际高水平学者在行前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共建学者授课审批表》(见附件2),经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方可来校授课。
2. 拟新聘任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在试讲前需填写《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见附件3),并将试工作安排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十一、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材料提交
学校拟于2020年3月末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38次全体会议,于3月中旬左右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各院系提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与时间节点对各个环节进行把关与审查,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同时,及时督促提醒学生、导师、教学秘书、答辩秘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使用新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与审批工作,保证本次学位会的顺利进行。
寒假期间学校每周二定期发布研究生院负责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外审结果。由于送审平台假期期间不再接收论文送审,寒假期间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于2020年1月13日(周五)集中受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十二、其他
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院将开展以下几项教学工作,请各院系按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一)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评审会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开学第一周(3月3日-6日)将进行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第2轮评审会,请各有关院系做好相关准备。
(二)2018级、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实践工作,包括实践计划、总结以及实践经费报销等工作。
附件:附件下载.zip
1.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重修、重考申请表
2. 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共建学者授课审批表
3.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
研 究 生 院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