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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浏览次数:4557

研院函﹝20202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关事宜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表安排查询

请相关教师及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查看课表如存在课程冲突及其它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院系教务办公室。

二、研究生选修课选课更改

选修课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可于20203200:003624: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退课、选课。退选选修课需申请该课程不计学分,由所在院系于2020310日前完成不计学分审核。

注意:1.改修之前需院系进行学籍注册,增选课程只能在已经开出的、与课表不冲突的课程范围内进行。

2.研究生未办理退课申请擅自缺考的选修课程,在研究生办理不计学分申请手续并获得同意前,该门成绩将一直按0分记载和使用。请有关研究生及时办理不计学分手续,否则将影响本人的学习成绩排名。

三、关于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和缓考问题

研究生因课程考核未通过需重修或重考,请本人于3624:00前登录“系统”(进入“培养->成绩查询/重修(考)申请->申请重修(考)”)办理,并于39日前将《研究生重修、重考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所在院系教务办。院系教务办及时进行审核和专业课匹配、分班。

已办理完缓考手续的研究生,可直接参加春季学期的课程考核环节,并要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课程考核要求和考核安排,按时参加考核。

四、2019年秋季学期课程成绩复议

研究生如果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请本人于3624:00前登录“系统”(进入“培养->成绩查询/重修(考)申请->申请核分”)办理,院系教务办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于39日下班前完成审核。审核后,请院系教务办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进行试卷成绩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填写查卷成绩复核结果。

五、优秀本科生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安排

已办理提前选课的优秀本科生,应在20203200:003624:00期间登录“系统”选课、选班(课程性质系统默认为专业选修课),注意本科课程与研究生课程之间是否冲突。

未办理提前选课手续且计划申请提前选修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优秀本科生,可于202033日前登陆优秀本科生提前选课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zs.hrbeu.edu.cn/UGradSelCourse/)进行注册,经院系教务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本科生可于202035-6日自行登陆“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6位)进行选课、选班(课程性质系统默认为专业选修课),参加课程学习。

在本科大四阶段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的2019级硕士生,如需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迁转到硕士学号下,需通过“系统”自主申请认定、转置,研究生院审核后成绩将会迁转入本人研究生学号。

六、教学秩序检查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开学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各院系有关负责人、研究生课程督导委,要对本院系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教材

请各院系教务办组织任课教师登录系统填报所授课程的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参考教材等信息,并于2020362400前通过“系统”完成填报;各院系要对教师提交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要求任课教师修改和完善。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课程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16175号,以下简称《课程办法》)第八章中对教材选用的有关要求,请各院系严格审查教师填报教材的选用情况,结合2019年秋季学期填报的研究生课程教材的选用,充分了解本院系研究生教材的建设和选用情况,并将2020年春季学期开课课程使用教材情况汇总表(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对于人文管理学科的专业课程,各院系应要求教师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八、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不及格成绩预警工作

请各院系于202036前登录系统(进入“教学管理->成绩查询/统计/打印->课程成绩不及格统计->按学生统计->发送信息”功能)对2019年秋季学期有不及格成绩的学生发送成绩预警,确保学生及时了解本人课程成绩不及格情况。

九、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

请各院系于202039-13日登录系统(进入“培养->学生培养计划核对”功能)完成2019级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审核,确保做好培养计划核查和预警工作。研究生培养计划打印后需按规定由院系存至档案馆。

十、研究生任课教师

1.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所有为共建研究生课程授课的国际高水平学者在行前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共建学者授课审批表》(见附件2),经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方可来校授课。

2. 拟新聘任的研究生任课教师在试讲前需填写《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见附件3),并将试工作安排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十一、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材料提交

学校拟于20203月末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38次全体会议,于3月中旬左右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各院系提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与时间节点对各个环节进行把关与审查,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同时,及时督促提醒学生、导师、教学秘书、答辩秘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使用新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与审批工作,保证本次学位会的顺利进行。

寒假期间学校每周二定期发布研究生院负责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外审结果。由于送审平台假期期间不再接收论文送审,寒假期间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于2020113日(周五)集中受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十二、其他

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院将开展以下几项教学工作,请各院系按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一)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评审会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开学第一周(33-6日)将进行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第2轮评审会,请各有关院系做好相关准备。

(二)2018级、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实践工作,包括实践计划、总结以及实践经费报销等工作。


附件:附件下载.zip

1.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重修、重考申请表

2. 哈尔滨工程大学“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研究生课程”共建学者授课审批表

3.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申报表

 

 

 

 

                              研 究 生 院

                               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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