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我校专家库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入库专家主要承担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也会根据工作需要参与专业学位案例评审、专业学位质量认证、研究生党建双创、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
二、专家库报送范围
各单位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人才培养质量高,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
三、相关说明
为切实减轻学院与导师工作量,学校已将相关数据进行了预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进行(填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
1.请学院认真做好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对于离岗的专家不需要再报送)。
2.信息填报过程中,研究生院将系统填报进度反馈学院,请学院做好督促提醒。
3.关于“是否具有实务经历”的说明,实务经历指本专业学位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含兼职),限填“是”或“否”,专业学位导师必填。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选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阅读信息采集说明,请务必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导师,并于3月6日完成核对提交。
2.如有任何问题,请参阅“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或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王志超 0451-82519841
附件:
附件2 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xlsx(数据字典供参考,系统中已经集成)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