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已启动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根据《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本项目采取项目申报制申报。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学院,可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需求,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同一项目可含多个留学身份。
2.申报项目合作双方需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且协议有效期应覆盖整个项目执行期。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学位方式等具体内容。
3.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一经基金委立项后,选派规模、专业等原则上不予调整。获批执行的项目须每年进行年度总结;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项目继续执行申请。
4.鼓励学院共同申报,拓宽合作渠道,扩大人才合作培养规模。
(二)选派类别与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需申请、限人数)。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1.学院报名
申报项目的学院在11月3日下班前报送《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3)《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所有合作双方现阶段合作协议(复印件)等材料。
2.学校评审
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二、2022、2023年获批俄乌白项目年度总结报告
有关学院须对获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年度总结应包括项目年度派出情况、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项目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内容。
执行中项目必须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提交报告,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请有关学院于11月3日下班前,将项目年度总结纸质版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栾旭
联系电话:0451-82518619
邮箱:luanxu@hrbeu.edu.cn
附件:附件1: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rar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