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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2  浏览次数:1535

各有关院系

2020年秋季学期的研究生教学工作已接近期末,现对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考核原则上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

二、每个考场设主监考1人,副监1-2人(超过30人的考场为2人),副监考协助主监考做好考务工作。主监考由各开课院系选派;校级公共课的副监考由研究生院给各院系分配选派名额,由院系选派教师担任;专业课的副监考由开课院系安排。各院系至少应于考试前3天将主、副监考教师名单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hrbeu.edu.cn/)填报。

三、考试安排公布后,各院系要及时通知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含走读生、各类进修人员、提前选课的优秀本科生、重修重考缓考学生等)查看“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并提醒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学生可登陆“信息系统”查看个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四、考试前,各院系主监考要认真阅读并熟悉《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守则》,并携带《研究生课程考核签到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事》(附件3)、《研究生课程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附件4)、《考场座次表》(附件5)《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附件6)、考试试题、答题册(卡)、草稿纸等考务材料,准时达到指定考场。

五、每门考试,主监考教师应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副监考应提前15分钟达到指定考场;主、副监考均应佩戴学校发放的监考牌。开考前监考教师须清理考场、合理安排座位、核对学生证件、座次表中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宣读《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提醒学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放在指定位置,组织研究生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考生签到表”。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见附件7),除必要的考务联系外,不得使用手机;开考时需将手机屏蔽仪电源线接入电源插座,保证其正常工作;考试结束后,将手机屏蔽仪电源线从电源插座拔下(手机屏蔽器位于黑板的下方左侧或右侧)。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一旦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哈工程校发〔2017105号)确认考生违纪或作弊行为,填写《研究生课程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由违规学生和至少2名监考签字),保留作弊证据(证据上可签字的,请监考要求违规学生签字;不适宜保留的证据,如手机,由学生书写情况说明后还给学生),并如实记录在考场记事中。开课院系须在当科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研究生课程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上报研究生院。

七、研究生课程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视制度。校级巡视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院级巡视采用院系轮巡的方法对专业课进行巡考,具体要求如下:

1.开课院系于20201222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开设的、考核方式为闭卷或开卷考试的专业课程名单(含留学研究生课程)填入“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表”(见附件8),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为相应课程分配巡考院系。

3.开课院系应在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及时将考试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及时通知巡考院系进行巡考。

4.巡考院系及时安排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在职教师进行巡考。巡考人员在巡考前认真学习《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哈工程校发〔2017105号)、《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以及《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守则》等文件。

5.巡考教师巡考时需认真履行研究生课程考核巡考纪实(见附件9)中的巡考职责,并于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巡考情况,巡考纪实经本人签字后交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

6.各院系教务办公室每周二下班前将上一周本院系教师的巡考纪实原件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请院系保存复印件)。

八、重视考风考纪教育,强化考务培训

考风考纪作为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务必重视考风考纪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考前诚信教育、监考培训和巡考工作管理。各监考教师应提前熟悉考场规则、监考职责并严格执行,为学生营造公平的考试环境,保证各项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院系要对本院系的考风考纪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学校纪委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于2019121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考前教育、强化监考管理和巡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九、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各院系在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监考巡考培训时要对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进行要求和指导。对于走读学生的考场安排、监考和巡考要求补充如下:

1.考场须单独安排在二道门外(如31#楼),由院系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研究生院统一协调31#楼的教室;监考期间,监考教师和巡考教师要全程佩戴口罩。相关学生不能进入二道门内参加考试。

2.重修、重考和缓考的非住校研究生考核安排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相关学生不能进入二道门内参加考试。

3.考核时间、考试试题等与住校生一致。

4.相关学生应在考前一天申请进入考场所在楼宇(一般在31#楼),请所在院系学工办公室定期关注,并及时审批。

十、留学研究生在线授课课程需安排考试的,请开课院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春季学期在线课程考核的有关要求组织在线考试。

十一、研究生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出学生成绩,充分体现优良的师德师风。各院系要对本院系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给出的成绩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要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451-82518779

联 系 人:栾    

附件.zip

1. 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2. 研究生课程考核考生签到表

3.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事

4. 研究生课程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

5. 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考试名单

6.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

7. 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守则

8. 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表

9. 研究生课程考核巡考纪实

 

 

                                       研究生院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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