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学校共有39项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得立项,其中省级重大项目1项,省级重点项目13项,省级一般项目25项(附件1)。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及时总结项目的研究成果,按照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在研省级、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自2021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的项目及以往延期结题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附件2),2020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的项目及以往延期结题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附件9)。
二、工作安排
(一)省级重大、重点项目
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完成。研究生院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对省级重大、重点项目进行校内结题评审。
(二)省级一般项目
研究生院参照省教育厅要求,对省级一般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校批准结题的省级一般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抽查并审核认定。
(三)校级项目
结题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完成。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结题要求
(一)省级重大项目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项目核心成果和机制模式需被我省高等教育重大政策制度采纳,或工作实践取得显著进展,有力推动国家和我省高等教育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实施,或经省内外高水平专家评审认定,理论和实践成果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价值。
3.项目的主持人需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项目组成员无相关研究成果,结项文件中不予体现。
4.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二)省级重点项目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或由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CN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各高校每年以实践成果结题的项目不超过结题总数的1/3)。
3.项目的主持人需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项目组成员无相关研究成果,结项文件中不予体现。
4.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三)省级一般项目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等研究成果,其中论文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3.项目的主持人需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原则上1项成果材料只能用于1个项目的结题申请,不允许多项目重复使用;项目组成员无相关研究成果,结项文件中不予体现。
4.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低于1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四)校级项目
1.项目研究报告1份,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须提供检测报告,检测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2.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等研究成果,其中论文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3.立项申请书中其他预期研究成果。
4.项目所在单位须聘请不少于三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
四、项目变更
省级教改项目如有变更调整,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4),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学院签署意见后,由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批。原则上省级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不得变更(须与已发文件一致)。
五、材料要求
(一)省级项目
1.重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结题验收书和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制成PDF文档,同时上交Word版、Excel版。
2.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3.结题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须加盖学院章,同时上交Word版)、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加盖学院公章PDF版和Word版)、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测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项目如有变更调整需提交调整申请单。以上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二)校级项目
1.项目主持人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0),经其所在单位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结题-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2.项目所在单位需填写《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备案汇总表》(附件11)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校级教改结题验收备案汇总表”。
3.各单位正式结题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校级教改结题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和可编辑电子文档形成压缩包,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校级教改结题验收材料”。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结题验收书、评审材料、成员调整、公示等材料的存档工作。
六、时间安排
以上材料无需提供纸质版,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栾旭、乔晓昱
联系电话:82518619 82518779
邮箱:qiaoxiaoyu@hrbeu.edu.cn
1.2024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需结题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5.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
6.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
7.结题验收材料封面
8.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9.需结题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10.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
11.2024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备案汇总表
12.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0日